据河南省质检部门近日的抽检结果,2004年该省的几大电信运营商计费话单差错率达到了12.2%,超出国家标准上千倍,一年至少多收费1亿元。如此之多的多收费都用到何处?还有多少省市的电信在收取同样的“差错费”,这是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。
电信部门的诸多“霸王条款”曾广受社会的抨击,如今又再现多收费问题,看来电信的管理机制到了该彻底厘清的时候了。笔者认为,鉴于目前电信部门存在的严重违规收费问题,亟待建立电信部门之外的监督制约机制,既然电信部门已经进入市场,就不能再让电信部门自己监督自己,必须由第三方承担这个监督责任。并且,电信部门作为服务行业,本身并不具有“特权”资格,应当尽快摆正位置,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,理应对自己出现的高差错率进行反思,对多收费作出解释。